網購霸王條款成為歷史,賣家非法拒絕退貨最高可罰50萬
來源: 編輯:vbeiyou 時間:2015-01-25 03:37人閱讀
非常在線?2015年1月25日消息,在追求便捷生活的今天,網購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然而網購在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的困擾和損失。針對此類問題國家也出具了一些相關的規定,如去年新消法規定了網購商品除四種特殊情況外均可享受七天退貨的權利,以此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然而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個聽上去很是美好的承諾并沒有真正解決掉消費者被拒絕退貨的情況。
目前對于國家的“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定,賣家設置了較高的退貨門檻,如“不影響二次銷售”“商品完好”“保持出售時原狀且配件齊全”等,甚至出現拒絕退貨的情況,致使消費者的權益無法維護。
現在這些霸王條款有望成為歷史,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中明確,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是保護消費者的基本權益,故意拒絕或拖延退貨的商家最高可受50萬元的處罰,該處罰辦法將在今年3月15日正式實施。
《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中規定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過15日的,視為故意拖延和無理拒絕:對于適用無理由退貨商品,自收到消費者退貨要求之日起未辦理退貨手續; 未經消費者確認,以自行規定該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為由拒絕退貨;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無正當理由未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等。
不過,并不是所有商品都在“七天無理由退貨”范圍內,新《消法》規定,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不在退貨范圍內。此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也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有了這項新規定,喜歡網購的朋友再也不用為賣家以各種霸王條款為由拒絕退貨了,只要我們在網購后把與商家的聊天記錄通過截圖等方式保留下來,一旦遭遇非法拒退的情況,就可以通過掌握的“證據”維權了。
《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中規定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過15日的,視為故意拖延和無理拒絕:對于適用無理由退貨商品,自收到消費者退貨要求之日起未辦理退貨手續; 未經消費者確認,以自行規定該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為由拒絕退貨;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無正當理由未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等。
不過,并不是所有商品都在“七天無理由退貨”范圍內,新《消法》規定,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不在退貨范圍內。此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也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有了這項新規定,喜歡網購的朋友再也不用為賣家以各種霸王條款為由拒絕退貨了,只要我們在網購后把與商家的聊天記錄通過截圖等方式保留下來,一旦遭遇非法拒退的情況,就可以通過掌握的“證據”維權了。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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